常仲连(1914~2010),原名常光金,孟县南开仪村人。常仲连1936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,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由团转中国共产党,西征时任红一军团一师一团班长,西安事变后任红一军团随营学校第二分队长。抗战爆发后,常仲连历任晋察冀军区军政学校区队长、副指导员,冀中军区南进支队十六团二营营长,冀鲁豫军区南进支队二十一团团长,冀中军区南进支队十六团团长,并任濮、滑、东、长地委副书记,1943年在滑县原庄攻坚战中负重伤,1944年随部队到延安,并入中央党校学习。解放战争后,常仲连任太岳军区第四军分区参谋长、副司令员,参与指挥保卫济、孟沿岸桥头堡的战斗,率部参与收复沁阳、孟县县城。常仲连1947年任华北军区八纵二十四旅副旅长,1948年率部与二十三旅在同蒲铁路附近合围歼敌13000人,太原战役后任第十八兵团补训师师长。新中国成立后,常仲连历任川西军区眉山军分区司令员,空军十三师师长,防空军三师师长,1958年任沈阳军区空军高炮指挥部司令员,首创高射炮机动作战法。“文革”期间,常仲连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、人保组长,1970年任沈阳军区空军副司令员。常仲连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,1964年晋升为少将,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二级解放勋章、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。 |